校纪校规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校纪校规

校纪校规

湖南信息学院 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工作纪律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10-16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打造优良校风,培养新时代优秀人才,开创学校发展新时代,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中共湖南省委“九项规定”、省教育厅“十条禁令”以及《湖南信息学院廉洁自律条例》等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严肃学校政治、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为实现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的应用技术大学目标提供强大的政治、思想力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明政治纪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不妄议国事政事,不制造、散布、传播各种谣言,不泄露国家机密,不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雄模范,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正能量。

3.不组织、不参与影响国家、社会和学校稳定发展的违法活动或非法组织,不罔顾政令,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发展。

4.不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及其他有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二、严明廉洁自律

5.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禁行贿受贿、以权谋私、损公肥私。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工作之便,在干部任用、岗位调整、人员招聘、评优评先、职称晋升以及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工作中打招呼或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或索、拿、卡、要以及利益输送等。

7.严禁在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招生就业、实习实训以及成绩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收费以及索取、收受财物等。

8.严禁在招生工作中违规承诺学生和家长,不得打招呼,不得违规操作。

9.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和宴请,禁止向学生推销资料、商品和保险等。

10.严禁工作中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1.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不超标准接待,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

12.严格宴请管理。不接受下级或与学校工作有利益关联的人宴请,工作日期间原则上在校内就餐。严禁借婚丧嫁娶、乔迁、调动、生日、子女升学和其他名义大操大办酒席敛财;婚丧喜庆等事宜宴请人员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准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庆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假期进行,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13.严禁赌博,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禁止酒后驾车。

三、严明师德师风

14.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道德素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

15.务实勤奋,勇担责任。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潜心教学研究,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推搪、不拖拉、不抱怨、不计较。

16.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严肃对待学术研究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17.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使用粗俗污秽言语,不嘲弄、不诽谤、不侮辱学生。不推荐学生参加校外有偿培训。

四、严明考勤纪律

18.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节假日值班人员须遵守值班制度,不脱岗。

19.严格请假销假制度。所有因公、因私请假必须按照学校考勤制度履行事前请假手续,经审批后方为有效,事后需及时销假。

20.严格实行“离岗留言制”,上班期间,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需临时离开学校(一天以内)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提交书面请假条,并向人事处报备。外出不留言的视为脱岗。

21.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逾期不销假不到岗的、经查明属欺骗性质或开具假证明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严明会议纪律

22.开会或集中学习时,与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入场,凡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会或不能参加的,需在会前一天提交书面请假条,报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查。

23.会议开始后,无故迟到或早退者,需向人事处递交书面说明。

24.开会或集中学习期间,维持良好会议秩序和会风,不交头接耳,不玩手机,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不随意走动,不接打电话,不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25.开会或集中学习期间,应认真做好记录,认真听讲作笔记,不得打瞌睡、随意交谈等。

六、严明工作纪律

26.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踏实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在岗不在状态,不得推诿敷衍。

27.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闲聊、办私事、玩手机;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看影视剧、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等,不得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28.教师须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备好每一堂课,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私自调课或缺课。

29.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会客,自觉坚守工作岗位,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0.教师在上课期间禁止抽烟、嚼槟榔及课堂上接打电话、玩手机。

31.规范印章管理。印章管理实行“三个一律”:一律实行使用登记制,一律依法依规制,一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32.规范着装仪表。全体教职工工作时间着装要干净整洁、规范规整,着较正式的服装,禁止穿拖鞋、超短裙、短裤、背心或奇装异服上班,严禁男性着无领服。重要活动需着正装,佩戴校徽。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化妆轻淡相宜,不浓妆艳抹。

33.保持办公卫生。办公环境卫生必须坚持每天清扫,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办公场地干净整洁。

七、严明督查纪律

34.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督查室、教学督导委按照工作分工,对全校教职工的纪律遵守、工作态度、工作落实情况、教学效果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监督、督查、督导全覆盖。

35.形成监督、督查、督导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督查、督导工作,设立通报平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36.各分管领导、处室部委、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实行双岗双责,要率先带头自觉遵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和本部门的纪律执行及督查日常工作,明确责任人,建立台帐,对各类违纪行为和违纪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及时报送纪检监察室和董事会办公室。如有瞒报、漏报以及与巡查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失职渎职具体责任。

37.严肃规矩意识,对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决不姑息,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校纪校规分别实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岗位和绩效工资、撤销职务、降级、辞退以及按用工合同追究违约金等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条例的,按照党纪政纪条例给予警告、留用察看、降级、降薪、调整、开除等相应处理,触犯法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8.凡违反本规定的和被处分的人员一律予以公开通报。

八、附则

39.全体教职工要以《纪检监察工作手册》《教职工廉洁自律条例》和《教职工手册》为行动指南,约束自己的行为。

40.在违规违纪处理等工作中,将严格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1.本规定未明确的,按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制度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关党纪政纪新规的适用具有溯及力。

42.本规定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湖南信息学院董事会

中共湖南信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