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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学院教职工工作纪律“十严禁”“八不准”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湘信院纪〔2021〕2号

 

关于印发《湖南信息学院教职工

工作纪律“十严禁”“八不准”》的通知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附属幼儿园: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教职工队伍,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经学校董事会、党委会、校务会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湖南信息学院教职工工作纪律“十严禁”“八不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信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湖南信息学院教职工工作纪律“十严禁”

 

1.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向学生有偿推销资料、商品。

2.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和下属吃请、礼物、娱乐活动。

3.严禁酗酒、酒后驾车、无照驾车,工作日不得饮酒。

4.严禁打牌赌博、出入不健康娱乐会所。

5.严禁嘲弄、侮辱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6.严禁师生之间不正当男女交往。

7.严禁上班期间打游戏、炒股票、浏览不健康网站。

8.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欺上瞒下。

9.严禁散播谣言、品头论足、搬弄是非。

10.严禁向无关人员透漏、扩散学校相关秘密事项。


 

湖南信息学院教职工工作纪律“八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必须遵守学校正常作息秩序和值班规定。

2.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或奇装异服上班,重要活动必须按要求着装,工作日戴校徽。

3.不准擅离职守,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不准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出入高消费场所。

5.不准随意调遣安排学生做学习之外工作。

6.不准工作期间外出就餐,提倡在学校食堂就餐。

7.不准在课堂抽烟、嚼槟榔、接打电话,不得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

8.不准开会打瞌睡、讲小话、玩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