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物专栏
发布时间:2022-04-18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2022年4月3日,三亚市居民苏某驾驶皮卡车在吉阳区田独村委会疫情防控点连闯两个卡点,造成一人轻微伤、部分防疫物资受损,阻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经讯问,苏某如实供述其酒后驾驶机动车,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连闯两个疫情防控卡点的犯罪事实,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苏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例来源:南海网。本站发布本案例仅为普法目的。)(一审/吕中诚 二审/杨浩 三审/尹开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