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附属幼儿园:
为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相关精神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提供强有力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华诞,经学校董事会、党委会、校务会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湖南信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信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湖南信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的规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相关精神要求,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教育厅“十条禁令”和学校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明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提供强有力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华诞。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守政治纪律
1.忠诚于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执行党的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
2.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报国之志,将小我融入大我之中。不妄议国事政事、泄露秘密、散播谣言。
3.热爱学校。为人师表、尊师重教、教书育人、甘于奉献。不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搞小圈子,自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切实利益。
二、恪守廉洁自律
4.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在干部任用、岗位调整、人员招聘、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招标采购、基建工程中打招呼、设障碍、索拿卡要。
5.严禁在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招生就业、实习实训、成绩评定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收费、索受财物。
6.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礼金,不得向学生推销资料、商品。招生中不得对学生及家长许违规承诺、暗箱操作。
7.严格公务接待,控制范围和标准。工作日禁止饮酒,带头在校内食堂就餐。
8.严禁借婚丧嫁娶、乔迁、调动、生日、子女升学名义大操大办酒席。
9.严禁打牌赌博、酒后驾车、出入不健康娱乐会所
三、加强师德师风
10.爱岗敬业、务实勤奋、潜心钻研,不得推诿拖拉、抱怨计较。
11.注重诚信、严谨治学、守住底线,严肃对待学术研究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12.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严禁打骂体罚、嘲弄侮辱学生,不得推荐安排学生参加除学校安排之外的有偿实习培训。
四、严格考勤纪律
13.严格作息和请销假。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擅离岗位。
14.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实行“离岗留言”制,上班期间因公出差、开会、办事离开学校,须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向人事处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出具假证明、逾假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五、严肃会议纪律
15.开会须提前10分钟入场,特殊情况不能与会,须提前1天书面请假,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
16.会议应端正坐姿、做好记录,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不得讲小话、玩手机、随意走动。
六、严肃工作纪律
17.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闲聊。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看影视剧、玩游戏、炒股票。
18.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不得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课堂严禁抽烟、嚼槟榔、打电话、会客人。
19.工作时间着装严整,禁止穿拖鞋、短裤、超短裙、背心或奇装异服,男士不得着无领服,女士不得化浓妆,重要活动按要求着装,工作日佩戴校徽。
20.办公场所坚持每天清扫,场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七、严格督查纪律
21.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督查室、教学督导委按照分工,负责对全校教职工遵章守纪、教学秩序、工作落实实行监督、督查。
22.校领导、处室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实行双岗双责,做好纪律执行、监督督查、建立台帐、汇总登记,报送纪检监察室和董事会办公室。
23.对违纪违规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岗位绩效工资、撤职降级、勒令辞退、索赔违约金等。
八、附则
24.本规定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