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附属幼儿园:
冯泽宇,男,25周岁,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人,2020年8月28日入职学校,国际商学院教师。
经查:2022年4月1日下午,国际商学院教师冯泽宇收到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范振兴微信请求,在对范振兴伪造的“去校外喂猫的的请假条”未辨真假的情况下,于当日15时45分使用车辆搭乘范振兴出校。经过门岗时,冯泽宇未尽到督促范振兴接受执勤人员检查的责任和义务,致使范振兴违规出了校园。随后范振兴打车去星沙东七路和棠坡路处,与朋友一起聚餐,失管失控7小时,造成较大疫情防控隐患和风险。22时50分,范振兴进入学校正门时,被武装部、保卫处执勤人员查获。
违纪事实:冯泽宇同志作为一名教师,擅自捎带不假学生出校,违反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强化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50 号关于“师生非必要不出校、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出行”之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人员管控的系列规定。
为严肃疫情防控纪律规定,教育警示冯泽宇本人和全体教职工,依据《湖南信息学院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和《<湖南信息学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案>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给予冯泽宇同志警告处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绩效奖励工资下调一档。
此决定传达至全体教职员工。
中共湖南信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