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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五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1-11-05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依据《湖南信息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董事会、党委会、校委会的领导下,特制订纪检监察工作五年行动计划。

一、行动基础

五年来,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学校董事会、党委会、校委会决策部署,紧扣党风、校风、教风、学风等工作任务,聚焦主业、严格执纪、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举措,有力推动全校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1.“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压力传导明显增强。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首要政治任务,以落实“两个责任”为目标,以“责任制”为抓手,以教育预防、严格监督为主线,以执纪问责为利器,主动推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

2.人员管理严格到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持以遵守党规党纪为前提、思想作风为基础、能力素质为重点、工作业绩为导向,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体教职工队伍自觉严肃政治生态、严格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制度机制日趋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始终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坚持用制度管理、用规定约束、用纪律震慑,有效履行了监督责任。加大对学校重要岗位、敏感部门、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权力运行、工作运转进行规范制约。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制度,对照《条例》、《准则》要求,严格落实党内纪律监督,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

4.追责问责严肃到位,执纪实效显著提升。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确保履责有标准、问责有依据。对反映学校干部的信访举报,均认真进行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教职工,及时进行约谈,做到抓小、抓细、抓早,把隐患苗头从一开始就消灭在萌芽状态。落实问责追责,对违反党纪条规和校纪校规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有效匡正学校风气。

存在问题: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和作风纪律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学校干部重工作、轻作风,重业务、轻廉政,一手实、一手虚,一手严、一手松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个别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还不到位,极少数教职工作风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纪违规、以权谋私的问题仍有发生。

主要体会。一是赢得支持是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要及时向学校董事会、党委会汇报上级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工作部署,达到工作目标“同向”、组织推动上“同力”。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意识,紧紧围绕为学校发展提供可靠纪律保证这个抓手,做到敢于履职、勤于履职、善于履职,让从严治党、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成为常态。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是落实监督责任的有效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关键是要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要守住师德师风这个“标线”,更要守住纪律规矩这个“底线”。三是维护公平正义是执纪者的基本操守。执行纪律必须不偏不倚、不折不扣,要按制度、规章、原则和程序办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做到执纪一盘棋、量纪一把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认真贯彻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学校董事会、党委会和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引领和督促全体教职员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为推动学校建设追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纪律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决把纪律挺在规矩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与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事同仁,严禁上宽下严或亲者宽疏者严的做法。坚持党纪、政纪、法纪分开的原则,尊重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秉公执纪,慎重处理。

(三)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建设总体发展目标,不断完善纪检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人和事。锻造“五个过硬”纪检监察人员素质,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校、全面从严治教、全面从严治学,为学校办学治校育人事业持续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工作安排

1.抓好上级会议精神贯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抓好省纪委省监委和省教育工委、省纪委省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的工作安排部署,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在学校建设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2.监督检查重点工作领域。发挥纪检监察“探头”作用,对学校人员招聘、职称评审、招生就业、考试评定、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学生入党、奖助学金、经费使用、招标采购、项目审计等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方位、无死角、无差错。

3.检查监督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对教师管理监督的重点,公开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举报。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出现教师侵害学生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4.强化干部作风纪律监督。以处以上干部为重点,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查处“假大空、庸懒散、莽横贪”,“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务实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5.督查各类人员办公秩序。加大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力度,采取现场检查和信息化手段对上下班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6.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贯彻落实《湖南省内部审计示范单位创建指导意见》,严格审查各类合同签订履行,对人财物的管理运行有效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经费支出真实、节约、高效、规范。 

7.有效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开展重大决策事务的法律顾问制度,对各类合同签订履行法律审查和监督管理,运用法律的思维、法治的手段处理各类涉法事务,防范发生额外纠纷、避免经济损失。积极处理诉讼积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积极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8.全面履行执纪监督问责。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做到咬耳抽袖、红脸出汗,搞好及时提醒,严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变成违纪违规问题,从政治上爱护全体教职工,确保校园风清气正、气正心齐、心齐事成。

(二)计划目标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依规治校。强化法治思维,持续将法治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理念,为学校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提供法律支撑。各级干部做到常怀戒惧之心、牢记职权法定、手握法律戒尺、遵守法律底线,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建设以法治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法治文化,培育浓郁的校园法治文化气息,全面构建管理者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受教的法治化高校。

3.严明作风纪律持续对“四风”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对“四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警醒人,警钟长鸣,让人不敢、不能、不愿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学校“十严禁、八不准”,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4.健全育人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教师忠诚学校、热爱岗位、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老师氛围浓厚,打造一支学生认同、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5.压实纪律责任。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动传导责任、不断自我增压,进一步完善责任运行机制,做到责任层层压实、压力级级不减,确保学校各项纪律要求落细、落小、落实、落到位。

6.形成监督合力。有效调动各方纪检监督力量,整合纪检监察、工作督查、审计监督、法律服务资源,形成相互贯通、衔接紧密、精准高效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全面形成抓纪检监察工作合力。

(三)具体举措

1.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学校纪委委员进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专业素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有序有力开展。每年召开一次全校纪检干部会议,对二级学院纪检专干进行培训,提高发现苗头、及时上报、有效处置、预防案件能力。

2.开展警示纪律教育。开展经常性法规纪律教育,让纪律铁尺转化为全体教职工的日常习惯和本能遵循,自觉做到始终敬畏法律、敬畏纪律,勤于检视心灵、洗涤灵魂、校准坐标、体现价值,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

3.履行法律审查监督。开展重大决策事务法律顾问制度,对学校各类合同签订履行进行法律审查和监督管理,对人财物管理运行进行有效监督,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手段处理各类涉法事务,防范发生纠纷、避免经济损失,全力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处理诉讼积案,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4.加大领导干部监督。结合年度工作考核,组织监督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领导述职述责述廉。建立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立档“画像”制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政绩关。严格考察、全面评判、逐人建档,把评价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和考核依据。提拔使用领导干部,人事部门提出合适人选,应征求纪检监察意见建议,出具政审意见和廉政鉴定。

5.加强师德监督治理完善违反师德师风惩处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网络,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的师德监督体系。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定期组织对师德师风问题进行大排查,重点排查和纠正发表错误言论、学术不端、师生关系异化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6.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受理平台,实现信访举报渠道的多元化和信息化,做到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纪检监察人员定期下沉各部门和二级学院,面对面听取师生对学校意见建议,切实回应师生重大关切。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五年行动计划,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全面压实各部委中心、二级学院、幼儿园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扛起“两个责任”,坚持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讲规矩,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人人抓好落实,坚决守住纪律规定的底线。

(二)加强经费保障

纪检监察专项经费,按照年均5万元标准,列入学校年度预算。按照专款专用、略有节余的原则,有效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